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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语专业培养方案(2021年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3-21 [来源]:

蒙古语

MONGOLIAN

(一)专业概况

蒙古语属于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有许多方言,蒙古国通用蒙古语喀尔喀方言,使用西里尔蒙古文。

北京外国语大学亚洲学院于2015年首次开设蒙古语三外课程,2019年招收第一批蒙古语专业本科生。本科阶段学制四年,现每四年面向全国招生1个班。本专业主要讲授蒙古语喀尔喀方言和西里尔蒙古文,同时也开展蒙古国国情、社会、文学、文化等方面的教学研究工作。蒙古语专业现有专任中国教师1人,蒙古国专家1人,其中副教授1人,讲师1人,均有博士学位。

蒙古语专业四年本科教学分为一、二年级基础阶段和三、四年级提高阶段。在这两个阶段开设的课程包括基础阶段的初级蒙古语、中级蒙古语、蒙古语交际口语、蒙古文化、蒙古国家概况、蒙古语视听说、蒙古语语法、蒙古国时政新闻研读、蒙古语讲中国文化等课程;提高阶段包括高级蒙古语、蒙古语口译、蒙古语笔译、蒙古语写作、蒙古语言文字发展史、蒙古国文学史、蒙古民间文学、蒙古国区域合作研究等课程。

蒙古语专业以服务我国周边外交与“一带一路”建设大局、增进中蒙两国友谊与互信合作为使命,致力于为国家外交、外贸、国际文化交流、教学科研等领域培养兼具中国情怀与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蒙古语专业人才。蒙古语专业拥有专业的师资队伍,采取小班授课形式,由蒙古国专家全程对学生进行高水平授课,同时本科阶段中高年级全部课程,均由中外教师使用蒙古国通用喀尔喀蒙古语方言授课。在课程结构设置方面,蒙古语专业兼顾语言技能学习与跨学科学术训练与应用能力训练,密切贴近国家对蒙友好工作需要,使学生既能够掌握蒙古语听说读写译的能力,又能够依托扎实的语言基础,将所学知识拓展至政治、外交、经济、社会、语言文化研究等领域,将国别研究、跨学科研究、专题研究相结合,实践多样化蒙古语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在教学法方面,积极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实境教学法、案例教学法,重视与学生双向交流,全面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实践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国家观,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学习态度和为国家服务的奋斗精神。

蒙古语专业自成立以来,在师资队伍、人才培养与国际交流方面全面推进建设步伐。蒙古语专业师资拥有丰富的教学研究实践经验,在蒙古国政治、外交、社会、文化、文学研究与中蒙关系领域发表多篇学术成果,参与多项国家各级科研项目,积极服务中蒙两国人文交流社会活动,全面启动教材建设与辞书编撰工作。在国际交流方面,我校于2015年与蒙古国立大学签署校际合作协议,2020年实现续签。根据协议内容,我校与蒙古国立大学在人才培养、国际合作、人员往来等各领域加强合作,通过深度合作实现人才培养国际化。

(二)新版培养方案修订思路和主要变化

1.新版培养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使学生牢固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将所学到的知识和技能转化为内在德性和素养,注重将学生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国家发展结合起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对照《外国语言文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非通用语种专业教学指南》内容合理规划课程体系和设置专业课程。

3.将7门深度学习的专业课程设置为荣誉学士学位课程。

4.为满足深化发展与我周边国家关系的需要,密切结合当前中蒙关系发展与人才需求,有针对性地开设了蒙古语讲中国文化、蒙古国区域合作研究、蒙古语外事外交翻译专题等专业特色课程。

(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热爱祖国,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掌握对象国语言、文学和文化等相关知识,具备语言运用能力、跨文化能力,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能够从事语言服务、外语教育以及涉外工作,并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国际化、多元化蒙古语人才。

(四)培养要求

1.素质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良好的道德品质,中国情怀和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人文与科学素养,合作精神,创新精神,学科基本素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2.知识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掌握对象国语言知识、文学知识、国情知识,熟悉中国语言文化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知识以及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形成跨学科知识结构,体现本专业特色。

3.能力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具备专业外语运用能力、文学赏析能力、跨文化能力、国际事务参与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自主学习能力、思辨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拓展英语等其他语种运用能力。

(五)学科、学位与学制

1.主干学科:外国语言文学

2.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3.学制:四年,修业年限为3-6年

4.学校实行主、辅修制,蒙古语专业学生可在修业年限内,在主修本专业的同时,辅修另一专业。

5.荣誉学士学位获得条件:

①按规定完成专业课程(含荣誉课程)学习,且每门荣誉课程成绩达到85分以上,非专业课程成绩无不及格;

②学生8个学期总GPA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0%(含);

③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三项赛事中的一项,并获得“国家或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B.获得国际性或全国性学科大赛一等奖(含)以上;

C.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做发言;

D.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

E.其他方面(如在创新创业、社会服务等)有突出表现;

④在学期间,学生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不遵守学术规范行为。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毕业时经校、院两级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可以被授予荣誉学士学位。

(六)总学分和总学时

蒙古语专业课内总学时为2612学时,计157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为12学分,总学分为169学分。

蒙古语专业课内学时及学分明细表

课内总学时

2612

课内总学分

157

公共基础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

培养方向课程

必修

选修

必修

必修

选修

学时

学分

学时

学分

学时

学分

学时

学分

学时

学分

884

47

224

14

1152

72

128

10

224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