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语
MONGOLIAN
(一)专业概况
蒙古语属于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有许多方言,蒙古国通用蒙古语喀尔喀方言,使用西里尔蒙古文。
北京外国语大学亚洲学院于2015年首次开设蒙古语三外课程,2019年招收第一批蒙古语专业本科生。本科阶段学制四年,现每四年面向全国招生1个班。本专业主要讲授蒙古语喀尔喀方言和西里尔蒙古文,同时也开展蒙古国国情、社会、文学、文化等方面的教学研究工作。蒙古语专业现有专任中国教师1人,蒙古国专家1人,其中副教授1人,讲师1人,均有博士学位。
蒙古语专业四年本科教学分为一、二年级基础阶段和三、四年级提高阶段。在这两个阶段开设的课程包括基础阶段的初级蒙古语、中级蒙古语、蒙古语交际口语、蒙古文化、蒙古国家概况、蒙古语视听说、蒙古语语法、蒙古国时政新闻研读、蒙古语讲中国文化等课程;提高阶段包括高级蒙古语、蒙古语口译、蒙古语笔译、蒙古语写作、蒙古语言文字发展史、蒙古国文学史、蒙古民间文学、蒙古国区域合作研究等课程。
蒙古语专业以服务我国周边外交与“一带一路”建设大局、增进中蒙两国友谊与互信合作为使命,致力于为国家外交、外贸、国际文化交流、教学科研等领域培养兼具中国情怀与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蒙古语专业人才。蒙古语专业拥有专业的师资队伍,采取小班授课形式,由蒙古国专家全程对学生进行高水平授课,同时本科阶段中高年级全部课程,均由中外教师使用蒙古国通用喀尔喀蒙古语方言授课。在课程结构设置方面,蒙古语专业兼顾语言技能学习与跨学科学术训练与应用能力训练,密切贴近国家对蒙友好工作需要,使学生既能够掌握蒙古语听说读写译的能力,又能够依托扎实的语言基础,将所学知识拓展至政治、外交、经济、社会、语言文化研究等领域,将国别研究、跨学科研究、专题研究相结合,实践多样化蒙古语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在教学法方面,积极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实境教学法、案例教学法,重视与学生双向交流,全面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实践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国家观,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学习态度和为国家服务的奋斗精神。
蒙古语专业自成立以来,在师资队伍、人才培养与国际交流方面全面推进建设步伐。蒙古语专业师资拥有丰富的教学研究实践经验,在蒙古国政治、外交、社会、文化、文学研究与中蒙关系领域发表多篇学术成果,参与多项国家各级科研项目,积极服务中蒙两国人文交流社会活动,全面启动教材建设与辞书编撰工作。在国际交流方面,我校于2015年与蒙古国立大学签署校际合作协议,2020年实现续签。根据协议内容,我校与蒙古国立大学在人才培养、国际合作、人员往来等各领域加强合作,通过深度合作实现人才培养国际化。
(二)新版培养方案修订思路和主要变化
1.新版培养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使学生牢固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将所学到的知识和技能转化为内在德性和素养,注重将学生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国家发展结合起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对照《外国语言文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非通用语种专业教学指南》内容合理规划课程体系和设置专业课程。
3.将7门深度学习的专业课程设置为荣誉学士学位课程。
4.为满足深化发展与我周边国家关系的需要,密切结合当前中蒙关系发展与人才需求,有针对性地开设了蒙古语讲中国文化、蒙古国区域合作研究、蒙古语外事外交翻译专题等专业特色课程。
(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热爱祖国,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掌握对象国语言、文学和文化等相关知识,具备语言运用能力、跨文化能力,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能够从事语言服务、外语教育以及涉外工作,并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国际化、多元化蒙古语人才。
(四)培养要求
1.素质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良好的道德品质,中国情怀和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人文与科学素养,合作精神,创新精神,学科基本素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2.知识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掌握对象国语言知识、文学知识、国情知识,熟悉中国语言文化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知识以及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形成跨学科知识结构,体现本专业特色。
3.能力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具备专业外语运用能力、文学赏析能力、跨文化能力、国际事务参与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自主学习能力、思辨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拓展英语等其他语种运用能力。
(五)学科、学位与学制
1.主干学科:外国语言文学
2.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3.学制:四年,修业年限为3-6年
4.学校实行主、辅修制,蒙古语专业学生可在修业年限内,在主修本专业的同时,辅修另一专业。
5.荣誉学士学位获得条件:
①按规定完成专业课程(含荣誉课程)学习,且每门荣誉课程成绩达到85分以上,非专业课程成绩无不及格;
②学生8个学期总GPA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0%(含);
③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三项赛事中的一项,并获得“国家或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B.获得国际性或全国性学科大赛一等奖(含)以上;
C.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做发言;
D.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
E.其他方面(如在创新创业、社会服务等)有突出表现;
④在学期间,学生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不遵守学术规范行为。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毕业时经校、院两级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可以被授予荣誉学士学位。
(六)总学分和总学时
蒙古语专业课内总学时为2612学时,计157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为12学分,总学分为169学分。
蒙古语专业课内学时及学分明细表
课内总学时 |
2612 |
课内总学分 |
157 |
公共基础课程 |
通识教育课程 |
专业核心课程 |
培养方向课程 |
必修 |
选修 |
必修 |
必修 |
选修 |
学时 |
学分 |
学时 |
学分 |
学时 |
学分 |
学时 |
学分 |
学时 |
学分 |
884 |
47 |
224 |
14 |
1152 |
72 |
128 |
10 |
224 |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