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亚洲学院、非洲学院党总支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12-24 [来源]:

(2020年12月22日亚洲学院、非洲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讨论通过,2022年12月20日亚洲学院、非洲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修订通过)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和《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党总支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两学一做”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坚持基础在学、关键在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进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的有力抓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程。党史学习教育主要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同志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党总支要坚持不懈抓下去。

第三条党总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开展“两学一做”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包括班子成员、党总支委员、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及教职工身份的学生党支部书记。“三会一课”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由党支部召集。

第四条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为主要内容,同时根据学校党委布置的年度学习计划,结合亚洲学院、非洲学院工作需要,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第五条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开展十次不同形式的学习活动,一般为每月第二周的周二下午,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宣传委员具体执行。

第六条教职工党支部应结合党课学习,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或全体教师集中理论学习(寒暑假除外)。学习活动由两个教职工党支部轮流召集,一般为每月第三周的周三下午。全体教师应注重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到日常工作中。

第七条党总支书记、院长每学期给师生至少讲一次党课。班子成员每年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身边人、身边事,给师生至少讲一次党课。

第八条设立院领导接待日,利用每月最后一个周五下午,由班子成员接待学院师生。完善学生权益反馈机制,团总支学生会设立学生权益信箱,每月收集学生对学院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第九条加强组织保障。党总支委员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商议和决定党总支工作。每月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例会,由党总支书记召集,总结和布置工作,一般为每月第三周的周二下午。

第十条以上各项活动,如遇放假或其他重要活动可以顺延。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小组要安排专人在工作手册中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和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亚洲学院、非洲学院党总支委员会通过之日起实施。